O2O模式的起源與概念
O2O即Online To Offline(在線離線|線上到線下),是指將線下的商務機會與互聯網結合,讓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平臺。
O2O的概念起源于美國,但在中國的發展卻截然不同。美國的O2O模式由實體零售商主導,而中國主要是BAT等大型電子商務平臺。對于從業者來說,O2O是一種慢作用的營銷中藥。實體企業要想通過O2O模式的轉型來優化自己的企業,還需要找到正確的方式。
O2O有很多定義,但它們是相似的。從字面上看,O2O是線上到線下的,它將線下商機與互聯網結合起來,使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前臺。通過這種方式,線下服務可以在網上招攬客戶,消費者可以在線上篩選服務、進行線上交易和結算,從而提高流量和規模。
從概念上講,幾乎所有互聯網交易內容和活動都可以粗略地視為o2o模式,如生活服務、團購、評論、點菜、購物等。
2010年,TrialPay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亞歷克斯·蘭佩爾(Alex rampel)首次提出了O2O一詞。他認為O2O是“在網上尋找消費者,然后把他們帶到真正的商店。它是支付模式和為店主創造客戶流量的結合”。2010年前后,Groupon、yelp和OpenTable等幾家美國本土壽險o2o公司的快速發展似乎證實了O2O是一個很好的模式。然而,這些企業的后續發展并非一帆風順。廣受歡迎的團購網站Groupon的股價自上市以來下跌了一半以上。
雖然美國人提出了O2O,但在商業實踐中,美國實體企業更多地采用全渠道營銷的制定和實踐。中美O2O的區別在于:美國全渠道的主導者是實體零售商,從零售商自身的需求和營銷角度出發;中國O2O的領導者是BAT等大型電商公司,其初衷也是基于電商公司的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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